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对山西郑旺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
初领、延期、变更、注销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各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 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 号)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 年3 月25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安全生产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对山西郑旺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予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延期。对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变更。对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二、非煤矿山企业
对灵丘县金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狄南铁矿Fe4矿体1350m-1240m)等 3 家非煤矿山企业予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灵石县杨家山铝矿(一系统)等19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延期。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交口西宋庄铝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变更。临汾同惠矿业有限公司(一系统)等 5 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三、要求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停产后的安全防范措施。
附件:初领、延期、变更、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5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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