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闽侯县进一步盘活使用存量安置型商品房和统建安置房房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内容显示,为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政府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4月14日。

安置房等级类别

根据“意见”,闽侯将依据安置房源的建成年限、地理位置、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容积率等多方面实际情况,经综合考量后,原则上将安置房划分为四类,形成房源库,划分房源类别。

被征收人在安置房源库中,结合各自实际需求选择房源,鼓励被征收人上调户型安置。在异地安置实施过程中,被征收人选定的新安置房价值原则上应高于旧安置房价值。

旧安置房价值需依据本次评估价核算。新安置房与旧安置房价值相等部分,同样按照本次评估价核算对接;新安置房超出旧安置房价值部分,则按折扣后的优惠价格进行对接。

异地安置房差价款=优惠后新旧安置房差价款+原协议安置房购房差价款+层次调节差价款

闽侯县存量安置房层次调节系数

房屋上市交易方面,房屋征收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地,安置房为国有出让地(国有出让地安置房价格比国有划拨地安置房价格高),安置房回迁后若需上市交易应缴交产权证建筑面积的差价款1710元/㎡。

该“意见”从4月1日至6月30日试行。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