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5日凌晨4时许,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徐某报警称,其在滨河路菜市场遭3人持刀抢劫。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发现报警人徐某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言语表达混乱,无法清晰陈述案情。

为查明事实,民警进行了大量研判工作,同时向当晚与徐某一起喝酒的证人了解情况,均证实其未遭抢劫

次日上午8时,徐某酒醒后至西城派出所配合调查。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明确指出虚构警情属违法行为,徐某对自己“报假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西昌市公安局依法对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案件已处理完毕。

西昌公安提醒:110电话是危急时刻的生命线,切勿随意拨打。恶意拨打110电话将严重影响报警服务平台的正常秩序,使真正有需要的报警电话无法接入,影响突发案件处理。对恶意骚扰110或报假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西昌发布

编辑:何君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蒋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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