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印江法院运用“微信调解+当庭履行”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涉案款项当庭履行完毕。
自2024年1月起,被告余某陆续在原告何某某处购买门窗等货物,总货款为27875元,余某已向何某某支付了13055元后,对剩余14820元货款向何某某出具欠条,约定于2024年5月15日前支付。期满后,余某未支付,何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余某支付尚欠货款及违约金。
承办法官经联系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但双方均在外地,无法到庭参加调解。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通过添加双方当事人微信,创建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对尚欠货款无争议,但因律师费负担产生分歧。承办法官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进行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余某随即向何某某转账17500元。至此,双方线上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
通过微信调解案件,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印江法院将进一步优化调解程序,充分运用微信、调解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调解等诉讼活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主编|王 钱 责编|张振宇
编辑|柳文慧 供稿 | 蒲学芬 田亦涵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