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4月7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我市1辆校车、42辆危化品车辆、304辆重型货车、289辆重型挂车、893辆面包车逾期未报废。
关于我市1辆校车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3月31日,我市共有1辆校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公安交管服务热线:0917-12123。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4月7日
关于我市42辆危化品车辆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3月31日,我市共有42辆危化品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公安交管服务热线:0917-12123。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4月7日
关于我市304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3月31日,我市共有304辆重型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公安交管服务热线:0917-12123。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4月7日
关于我市289辆重型挂车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3月31日,我市共有289辆重型挂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公安交管服务热线:0917-12123。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4月7日
关于我市893辆面包车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3月31日,我市共有893辆面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公安交管服务热线:0917-12123。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号牌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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