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集采优化方案》已经在业内广为流传,可以理解为国采第十一批的整体规则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

近期,业内流传关于集采的相关沟通会议,有以下比较重要的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1.规则方面:药品带量规则向耗材靠齐。耗材集采目前的规则,对于大多数企业、产品来讲,降价压力相对小、多家中选。

2.防止价格内卷:中选最低价拿走自己量的100%,中选最高价最多拿走自己的50%-60%。这一点与耗材的量分配机制基本相同。

把产品的使用情况,量的分配的自主选择权交给医院。

3、价格纠偏:这一点是在第十批的基础上又做完善,仿制个别产品产生个别超低价。

设定偏离度指标,在报价偏离度过大、最低报价与均值偏差超过一定幅度时,不再以最低价的1.8倍熔断,而按次低价1.8倍熔断。

对偏离度过大的品种,报价最低的企业应在拟中选结果公开前发布不低于成本报价的声明。

4.中选后变更(质量方面):关键原料药、辅料、工艺等原则上中选后不能改变;进口产品不能变更国内代理人。

5.执行考核与监管:完成协议量后,不对使用中选或非中选硬性要求或考核。给予医院在集采产品使用上更大的自由度。

6.统筹考核:在国采中选产品执行期,允许同类别产品总量调整,不再仅仅看一个产品的报量和完成情况,会从整个品类来考核。

7.集采产品纳入标准:替换药品有高临床风险,谨慎纳入集采;非医保产品考虑不再纳入集采范围。

8.B证的问题:从《优化方案》意见稿看,会对B证参与在强关联的基础上设置一定的条件。

上面链接是《集采优化方案》意见稿及解读。

已经Q2,11批集采应该很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