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
被害人资金的公告
四子王旗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4年10月26日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下发电话预警指令称我辖区居民杨某某,身份证号:152634********0019,在天津购买黄金并进行邮寄,随即我局刑侦大队迅速展开侦查研判,对涉案部分被冻结账户情况查证清楚且被冻结需返还被害人资金所属明确,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现四子王旗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进行审批返还受害人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四子王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杨**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案依法证据保全并需资金返还的冻结银行账户1个:
户名:杨某某,账号:62179084****5678,被扣押金额:655900元,权属金额:0元;
上述被扣押的涉案资金自2024年12月31日起陆续被我局依法证据保全到四子王旗公安局涉案财务室的对公账户,在近3个月被我局依法证据保全涉案资金期间,我局依法联系相关被证据保全账户所有人查证相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近3个月被我局依法扣押涉案资金期间,均无外地公安机关和其他案件受害人联系我局办案民警。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内如有其他案件受害者的资金,由资金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案件立案资料到四子王旗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说明情况。
联系人:
高警官,联系电话:14747432881
王警官,联系电话:15704820388
若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无其他受害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四子王旗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将依法返还被害人被骗资金,如未有受害人联系,我局将依法上缴。
特此公告
四子王旗公安局
2025年4月8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平安四子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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