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吴某某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案

当事人吴某某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及《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万零捌佰玖拾捌元肆角(¥40,898.40)。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罗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当事人罗某某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及《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柒佰零伍元贰角(¥58,705.2)。

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