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生活的基石,医保则是守护健康的重要保障。近期,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迎来调整,这与我们的就医息息相关。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有调整
变化一:门诊慢特病待遇进一步提升
在市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慢特病门诊医药费用,年度内合并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线调整为350元。常见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为60%,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按当次就诊的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变化二:“两病”门诊保障范围进一步明确
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两病”患者,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两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40元。
总之,此次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调整意义重大。大家要及时了解新政策,让医保更好地为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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