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贾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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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男职工护理假吗?护理假是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有的法定权利,体现了法律对家庭生育的支持。本文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护理假的法律依据和实践应用,旨在帮助劳动者了解权益,提示用人单位合规管理。
一、基本案情
2021年5月5日,大聪明应聘到大美丽公司从事摄影工作。因妻子待产,大聪明于同年7月2日回家陪产后未再出勤。大聪明之子于2021年7月3日出生。7月20日大聪明回到大美丽公司继续工作至11月17日。11月18日,大聪明致电大美丽公司结算工资时发生冲突。(仲裁阶段略)后大聪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大美丽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53680元;2.大美丽公司支付护理假工资9230元;3.大美丽公司支付未缴纳社保补偿金10000元并补缴社保;4.大美丽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0000元。
江苏某法院判决:一、大美丽公司向大聪明支付陪产护理假工资4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4968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97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驳回大聪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裁判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
根据上述规定,陪产护理假是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妻子,为女性分担生育责任的权利,在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应当照发工资。本案中,大聪明在规定的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大美丽公司应当发放工资,故大聪明要求大美丽公司支付十五天护理假工资等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三、律师建议
陪产护理假是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的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妻子与子女的权利。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授权,地方性法规规定了男职工具体护理假期间的,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用人单位应当照发工资。
以陕西为例,《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推行父母育儿假制度。符合政策生育或者依法收养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其他地区也有类似规定,假期天数一般为10至30天不等。需要注意的是,护理假的具体天数和待遇可能因地区而异,用人单位应根据当地法规执行。护理假期间,男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包括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等。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护理假工资或克扣假期,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建议广大用人单位详细了解当地关于护理假的法规政策,确保制度符合法律规定。制定明确的护理假申请、审批和待遇发放流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护理假工资,确保不克扣或延迟发放,避免因违法行为承担法律风险。
劳动者也应主动熟悉当地护理假的政策,了解自己的法定权益,并在生育期间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申请护理假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如请假申请、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护理假工资或克扣假期,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法律人士。
贾特律师 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助理、党支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西安浐灞国际港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队成员、陕西省图书馆“普法惠民 伴您同行”项目公益律师
业务领域:企业合规、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合同纠纷、行政复议及诉讼
部分客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委网信办、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契阔荣建设工程公司、西安诺圆安亲教育科技公司、西安翔盛实业集团、四川神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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