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政府网发布绍兴市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绍兴市住房困难家庭、人才家庭,能以成本价上浮不超过5%的价格申购保障房。

那么,申购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房源是何种房源呢?

以下是小编摘录的部分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01.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来源&面积

配售型保障房筹集主要有新建、配建、收购(转化)等方式。

  • 新建

新建配售型保障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纳入市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项目的建设规模等规划指标予以支持优化。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支持利用低效工业、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地建设配售型保障房,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原以出让的土地应收回并以划拨方式供应。

  • 配建

结合商品住房、城市更新等项目建设,配建配售型保障房。

  • 收购(转化)

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其他社会房源,通过资产划拨、存量收购、直接转化等方式转为配售型保障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按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面积,配售型保障房原则上以毛坯交付,按照保基本的原则,一般单套建筑面积为70—120平方米,以90平方米户型为主

收购存量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转化的户型面积可适当放宽。

02.

申购对象

配售型保障房保障对象为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家庭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并根据供需情况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申请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与主申请人在申请辖区同一户籍的主申请人父母、其配偶父母、其成年单身(未婚、离婚、丧偶,下同)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视作已享受配售型保障房,今后不得再申请配售型保障房

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今后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再申请配售型保障房。

35周岁(含)以上的单身居民可以单人户家庭提出申请。

03.

申购条件

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主申请人具有申请辖区内城镇户籍(户籍在社区)满1年
  • 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申请时无已不动产登记、网签备案等住房,下同),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转让(含析产、赠与、拍卖等,下同)的住房计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 主申请人与申请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前由相关用人单位在申请辖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辖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主申请人为绍兴市已认定的各类人才(ABCDEF类人才)
  • 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申请前5年内无转让记录
  • 主申请人与申请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请前由相关用人单位在申请辖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高层次人才(ABCDE类人才,下同)不设限制
  • 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辖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高层次人才不设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房改购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兑现人才房票的,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不得以配售型保障房兑现人才房票

04.

配售价格&面积

  • 关于价格

配售型保障房的配售价格应包含配售基准价及“一房一价”,由实施主体负责测算。

配售基准价原则上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不超过成本总额5%)测算确定

配售基准价由辖区发改部门会同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核定。

  • 关于面积

面向工薪收入家庭配售的户型标准,按2人及以下户、3人户、4人及以上户分为三档,建筑面积一般为7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左右,具体在配售方案中明确;

面向引进人才配售的户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90平方米。

05.

房源管理

配售型保障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不得以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不得设立除购房按揭贷款抵押外的其他抵押权,不得设立居住权。

因继承、离婚析产等原因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原房屋性质不变,仍实施封闭管理。

购房家庭退出配售型保障房保障,原则上由原实施主体或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管委会确定的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根据原购买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确定。折旧按每年2%计算,物价水平按统计部门公布的绍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计算,计算公式为:

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交付时年度至回购协议签订时年度的年数×2%+购买时年度至回购协议签订前一年度的绍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

购房家庭自主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价格,已缴纳的税费等不予退还。

06.

《办法》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