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翁晓玲今日上午接受广播专访,提到近日闹的沸沸扬扬的陆配遭限期3个月内缴交已丧失大陆户籍的证明文件,否则恐遭注销身份一事,痛批民进党当局歧视陆配,直言“移民署”、“陆委会”滥用公权力,更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地1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领有大陆地区的户籍或领有护照,那未来是否会扩大解释成“每人都要去大陆申请无户籍证明”。
翁晓玲表示,这次“移民署”所发出的1万多封的通知函中,也包括很多是来台当时还是年幼的小孩,像新党副秘书长游智彬来台时大概小学左右的年龄,且在2004年之前就已经取台湾身份证,所以理当就是属于台湾地区的人民。
她说,直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2004年修法后,才要求若台湾地区的人民在大陆有户籍或领有护照就必须注销,如果没注销就丧失台湾地区人民的身份,但有很多在2004年前嫁来台湾的陆配或依亲来台的小孩,结果20年后“移民署”突然说要检附除户证明,要去哪里找?
翁晓玲指出,昨天质询“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对方说这本来依法规要做,但本来的法规意思是指台湾地区的人民如果在2004年之前曾在大陆有定居或是有办户籍,修法后就不可以有双重户籍,所以主要是针对台湾人在大陆那边有户籍的部分,“那理当应该是全部的人都要自己去找出这样的证明”,而不是只是针对大陆配偶群体。
翁晓玲批评,“陆委会”跟“移民署”要依法行政,权力不能滥用,但看到的就是滥用公权力到了极致,《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制定的目标是要促进两岸交流,而不是加强管制台湾人,现在所做所为就是要对整个台湾人民展开全面的清查,现在看起来只是针对陆配,但若是扩大解释的话,“未来会不会每个人都要申请自己没有大陆户籍的证明”。
翁晓玲直言,这些陆配及其子女来台湾生长已20、30年了,早就是台湾人,台湾有近30万的大陆配偶家庭与其第二代、第三代,早就在台湾工作赋税,但民进党当局完全不疼惜这些嫁来台湾多年的陆配,为什么还要用这种方式去羞辱他们,她自己很不能忍受。
国民党方面指出,民进党口口声声说要守护人权,结果却是用政治斗争,粗暴践踏上万名在台生活数十年的陆配与他们的家庭。自去年10月起,民进党当局下令,要求“移民署”全面清查2004年前取得身份证的陆配,限3个月内补齐“除籍证明”,否则就撤销定居证与户籍。但许多来台30年的陆配,原籍已查无地址、亲人早已离世,有人甚至连大陆的联络人都找不到,如何在短短3个月内补齐这些“历史文件”?
国民党立法机构党团今天呼吁,当局不要再意识形态治理,更不该利用行政手段霸凌特定族群,应先全面暂缓清查工作,检讨相关措施。
蓝委陈玉珍表示,这就像在法律上要自证无罪一样荒谬。在台湾有那么多事要担心时,不去思考让医疗、经济更好,竟然是想着如何清洗人口。这不但扰民,也证明“陆委会”无意两岸交流。
陈玉珍强调,现在有8、9万逃逸外劳,“移民署”人力已不够,却要花时间做这些莫须有的事,这是在台湾内部找敌人,造成人民恐慌,呼吁民进党当局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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