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农村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等业务,提高农村交管服务覆盖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农村乡镇交管业务延伸工作目标要求,加大“交所合一”警务机制改革力度,做强做优农村交管服务窗口,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利用交警中队、派出所、登记服务站、警保站等站点为县城以外的广大乡镇群众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等交管业务。根据宾阳县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4月份各服务站点办理交管业务的时间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周一天办理交管业务乡镇派出所:

新桥、邹圩、陈平、思陇、武陵、王灵、露圩、洋桥等8个派出所2025年4月每周开展一天交管业务工作,群众可当场办结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派出所仅收集、核查相关材料并查验好机动车,由派出所工作人员上送到车管所,车管所按规定办理完业务后,再将摩托车的行驶证、登记证书上、临时号牌交给派出所,群众再到派出所领取(因此,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不能当天领取牌证)。

(一)该8个派出所每周开展业务日期:

1、新桥所: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每周星期五)

2、邹圩所:4月2日、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每周星期三)

3、陈平所:4月2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每周星期三)

4、思陇所:4月3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每周星期四)

5、武陵所:4月3日、4月9日、4月17日、4月23日

6、王灵所:4月3日、4月9日、4月17日、4月23日

7、露圩所:4月3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每周星期四)

8、洋桥所:4月10日、4月17日、4月24日(每周星期四)

(二)办理业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其它乡镇可日常办理交管业务时间、地点及范围

三、办理业务所需材料

1、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材料:

(1) 摩托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原件(属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2) 购车发票原件;

(3) 摩托车合格证原件;

(4) 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如未购买的可现场购买);

(5) 将注册登记的车辆开到现场。

2、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材料:

(1)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即车主)身份证原件(收存复印件);

(2) 购车发票原件(收存复印件);

(3) 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

(4) 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5) 保险单(建议买,非强制)。

四、牌证费收费标准(均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1、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反光号牌35元、行驶证10元、登记证书10元、临时号牌5元,合计费用60元。

2、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免牌证费

五、业务办理范围及其他要求

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的,仅限办理本乡镇户籍的车辆所有人名下车辆登记,且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排量为小于等于150cc的国产摩托车。

注意:摩托车出厂日期超过两年未注册的需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即上线检测)方可办理注册登记。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

联系电话:0771-8252288。

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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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责编:东东

▍内容审核:诚诚

▍内容来源:宾阳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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