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评选发布类型化涉众纠纷案件高效审理典型案例,汉台区法院审理的原告某物业公司诉被告杨某等954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入选。

近年来,汉台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探索“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方式,高效审理涉众纠纷案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升系列诉讼案件审判质效,实现“审理一件,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全省法院类型化涉众纠纷案件高效审理典型案例

案例1 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一份判决一次性化解146件纠纷

——原告赵某等146人诉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

案例2 示范判决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讼预期,954件物业合同纠纷批量化解

——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诉被告杨某等954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案例3 充分发挥委托调解效能,源头化解类型化涉众纠纷

——田某等378户购房者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系列纠纷

案例4 当场审查立案、当天裁定确认,司法确认助推行业调解提质增效

——某银行与陈某等18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系列案件

案例5 要素审理+简式文书,32件案件受理次日当庭宣判

——原告崔某等32户果农诉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示范判决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讼预期,954件物业合同纠纷批量化解

——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诉被告杨某等954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

基本案情

某小区于2020年11月18日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后,前任物业拒不配合工作交接,经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该物业服务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撤出小区。后该物业服务公司将小区业主杨某等954人诉至法院,要求业主支付其撤场之前的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垃圾费及电梯年检维护费等费用。杨某等954人认为原告的物业服务合同应于2020年11月18日终止,终止之后其拒不撤出小区,故此期间的物业费不应该交纳。

审理情况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讼954件,且均系相同或类似诉争事实。为促进纠纷高效化解,人民法院选取其中不同事实类型案件60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示范判决,对原告主张的2020年11月19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费不予支持,仅支持实际产生的公摊水电费、垃圾费及电梯年检维护费。2024年9月,示范判决经上诉获得维持后,原告主动撤回起诉300件。其余案件陆续委托汉中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截止目前,已有51件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示范判决+委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充分发挥示范案件的司法引领作用,用示范判决确定基本规则,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诉讼预期,从而实现批量案件的高效审理,促进同类纠纷的源头多元化解。

来源:陕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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