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公安局召开“严打犯罪、追捕逃犯”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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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公安局召开“严打犯罪、追捕逃犯”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刘 强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基 吉 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茂楠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持人

甘 梅 州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甘梅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出席阿坝州公安局“严打犯罪、追捕逃犯”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今天举办这场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介绍阿坝州公安局部署开展“严打犯罪、追捕逃犯”专项行动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基吉,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茂楠,阿坝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强。

下面,请刘强介绍阿坝州公安局“严打犯罪、追捕逃犯”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刘强

感谢长期以来对阿坝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阿坝公安立足维护全州社会治安大局,全力破解平安阿坝、法治阿坝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长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主动创稳创安为主线,亮利剑、出重拳。

全州公安从即日起到年底,将开展“严打犯罪、追捕逃犯”专项行动。州县(市)公安整体部署、系统联动,围绕强化破案攻坚和提升追逃效能两项重点工作,坚持以打开路、全力攻坚,坚决实现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案件破案率上升,追捕逃犯数量上升的目标。我们将持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努力快破案、多破案、挖团伙、破大案。通过网上网下追逃,实行“一案一专班”“一人一策”,全力提高追逃力度,并适时公布典型案例,释放“虽远必追”的信心决心。

全州公安机关将以最足信心、最大力度、最强措施,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所有在逃人员发起凌厉攻势,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和社会稳定。

甘梅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阿坝州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此次专项行动将公开敦促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法院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基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法院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投案自首的人员,原则上予以从宽处罚。在具体案件中,对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认定为自首。

在逃人员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或其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投案的,都属于自动投案。

对由于客观原因,在逃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投案,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或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捕的;在逃人员主动提出投案,并要求亲友陪同,或本来不愿投案或心存犹豫,在亲友说服、教育下,同意或默许投案的;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侦查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后,在逃人员到案的,都可视为自动投案。对自首的人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我们将严格公正司法,准确适用法律,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阿坝州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检察院如何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严打犯罪、追捕逃犯”专项行动?

张茂楠:

在追逃工作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坚持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与公安机关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我们重点从三个环节落实协作配合。

第一,立案追逃环节,以证据指引+程序规范为核心,提前介入案件,围绕管辖争议、法律定性、证据标准等关键问题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追逃工作起步合法,推进有序。

第二,追逃执行环节,以合法性监督+人权保障为抓手,对强制措施必要性、侦查手段合法性、人权保障落实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追逃工作规范文明,守牢法律底线。

第三,诉讼与治理环节,以案件办理+诉源治理为导向,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优化流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治理,实现追逃、起诉、审判无缝衔接,从个案追逃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能提升。

总之,检察机关通过事前明方向、事中守底线、事后治根源三重协作,既为公安机关追逃提供证据指引和程序护航,又通过诉源治理堵塞漏洞,以监督到位、配合到位助力打赢刑事案件追逃攻坚战。

马尔康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公安机关在追捕逃犯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刘强:

部署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公安机关强化问题导向、实战导向,主动作为、聚力攻坚,全力服务保障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们的具体做法:一是联合州法院、州检察院发布通告。按通告要求,在6月30日前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我们还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举报途径。对检举揭发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最高奖励3万元,并承诺对相关人员信息予以保密保护。

二是强化联动协作。全州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部门、警种优势,整合资源、通力协作、整体作战。同时,加强与外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追逃协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追逃网络。

三是强化追逃措施。针对通告发布后仍拒不归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运用“专业+机制+大数据”,采取“一案一专班”“一人一策”追逃模式,制定追逃方案,组织开展定向外出追逃,努力提高追逃实效。在此,我们也正告在逃人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文字|宣传处

图片|泽东民

视频|泽东民

编辑|田朝婷

审核|泽旺世杰

投稿邮箱|3618996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