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这些道路命名更名征求意见

为加强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永春县道路名称,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地名命名更名专家组成员研究论证,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更名道路

二、拟命名道路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4月1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件的形式,对本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

邮箱:ycmzj102@163.com

永春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0日

来源:永春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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