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无小事,用药需谨慎。

之前有人在某乎上问我杀-自用什么药,吓得我劝了几句不敢理会了。

所以,在后来写《》和《》两个短文的时候,用词特别小心。

然而,昨天看到其他公号上的相关报道,不禁感叹:不幸还是发生了。

有人toudu。

这主不是因为我的“宣传”知道的这个药,人家是硕士研究生且大学专业内容涉及这个药,所以,能查文献能拿捏。

然而,对于这个治疗痛风“神药”所具有的“毒性大,一旦过量,缺乏解救措施”的性质,加上这个药“易得性”(网购),监管部门是不是快要从严管理了呢?

看官们,一起看看监管部门会不会有动作吧。

祝您健康用药,用药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