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斑马线上的安全

需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共同来维护

片刻等待,也许就会避免一场事故

一脚油门,可能会引发一场事故

全责!斑马线礼让行人致事故!

 全责!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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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致事故!

2025年2月2日,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LF***7的小型轿车,从乐山市峨边县东风新城往富阳方向行驶。23时40分许,当该车行驶至新村路路口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冉拉某某(59岁)撞倒,所幸行人无生命危险。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

也是驾驶员的“警惕线”

驾驶员、行人在行经斑马线时务必牢记

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

不玩手机、左右观察、迅速通过

同时,我们呼吁

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让每一次礼让

都成为文明的印记、平安的基石!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