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达到报废标准,但仍侥幸驾驶上路,这样做既危险又违法!4月2日,太湖交警在城西乡树林村,查获一辆报废车,现场暂扣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来源: 安庆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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