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椒县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主动作为、积极探索,通过法治赋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和系列制度,通过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主题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分解,督促“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聚焦合法审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不断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编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操作手册》,制定公布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绘就合法性审查“路线图”,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的送审、流转、审查、反馈等程序,为审查提供实用有效的操作范本,切实推动基层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聚焦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围绕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清单,开展执法专项监督,推动问题整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探索推行现场执法监督活动,以案卷评查、随同执法、回访座谈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方位“体检”,全面客观评析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推动行政执法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聚焦纠纷化解,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健全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打通“县—镇—村(社区)—组(小区)”调解网络,组建由专职调解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五老”人员构成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对排查出的纠纷,全面梳理登记,及时妥善化解,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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