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路口时一定要
一看 二慢 三通过
特别是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更要多观察周围路况
注意减速
礼让优先通行方
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3月19日11时许,陈某某驾驶鄂A9***U号小型轿车从孟宗大道右转专用车道右转弯驶入汇通大道时,与沿汇通大道行驶安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安某某受伤,两车及其他财物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经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陈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安某某无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转弯不让直行
是造成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路口如虎口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
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那么
通过路口时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01
有标志要遵守
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02
直行让右侧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03
转弯让直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04
右转让左转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孝感交警提醒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时,进入路口前一定要多观察,减速慢行,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PRODUCED掌上孝感
✍️ 编辑︱扬大
来源︱孝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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