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官方微博就网络流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发出官方通报:

4月10日,杨某(男,36岁)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凭空编造“4月8日轨交1号线猥亵案被侵害人与违法行为人相识并相约至地铁内实施违法行为”等不实信息,并通过其个人社交账号发布在网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杨某已被抓获,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为“蹭热度”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群众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4月9日,多段视频在网络流传,称在上海地铁一号线,有一名女乘客疑遭遇猥亵。视频显示,一名女乘客裤子上发现不明液体,并哭喊道“你把裤子脱了并弄到我身上”。(此前报道:)

针对此事,媒体致电上海地铁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经查确有此事,涉事乘客当场被同车乘客拖下车,并交给车站内的轨交公安处理。

4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通报如下:

2025年4月8日18时30分许,姚某(男,41岁)在地铁1号线列车车厢内,对一名女乘客实施猥亵行为,后被周围乘客扭送至公安机关。目前,姚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上海轨交公安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女性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市民乘客乘坐轨道交通时如遇不法侵害,请立即拨打110报警,也可直接向车站民警反映。

新闻多看点

事件发生后,各种传言在网上流传。

其中所谓“猥亵事件反转”的帖文或群聊记录在多个社交平台流传。据帖文内容描述,男子姚某与被害女子相识且所谓猥亵行为系双方提前约定,而被害女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也被警方行政处罚

网络图

很快,该传言被证实为不实信息,编造者杨某被抓获

此外,现场视频中挺身而出的同车女子也受到了关注,她不仅用手机及时记录证据,还主动提供帮助,一句“姐妹,我录了视频,我陪你去!”让人动容。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寻找这位热心人士。

4月10日,静安区文明办的工作人员告诉媒体,参与此次事件的正义人士的信息目前还没掌握,“看他们居住、工作在哪块,先缓一缓,街政后续了解到情况的话,会一级一级往上报的。”这名工作人员也认为他们很勇敢。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此事他们已关注,会跟进后续。

挺身而出的乘客能否申报见义勇为?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认定见义勇为需符合《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中“制止违法犯罪”或“抢险救灾”的定义,如阻止猥亵、殴打等暴力行为,需提供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警方笔录等材料证明救助行为的真实性与必要性。

当事人可以在事发后30日内向属地派出所或综治办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经县级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奖励。若因救助造成施害者或自身损害,可依据《民法典》第183条主张免责或补偿。

网友热议

随着事件发展,网友的评论也包罗万象。

有人夸奖视频中挺身而出的女乘客,有人支持敢于发声的受害者。

有人关注到了官方通报,认为应该对侵害者姚某进行从重从严的处罚。

还有人对抓获造谣者拍手叫好。

对于此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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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my19lou)综合整理自@轨交幺幺零、澎湃新闻、大皖新闻、潇湘晨报、中青校媒、网友评论、此前报道等

编辑:花花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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