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征集我市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具体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随意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主要包括:超越范围、权限开展行政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检查;无法定依据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前提条件。
2.频繁检查、多头重复检查等问题。主要包括:刻意制造检查机会频繁入企开展现场检查;涉企检查方式简单粗暴,搞“运动式检查”;对企业实施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
3.行政检查标准、程序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未出示执法证件实施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少于法定人数;入企检查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执法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充分问题等。
4.趋利性执法、过罚不相当等问题。主要包括: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其他滥用强制措施;违规异地执法等。
5.以罚代管、扩大处罚负面影响等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检查结束后,不及时告知企业检查结果;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搞“一刀切”执法;未及时主动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等。
6.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主要包括: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或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514-83441092(市纪委监委)
0514-83443151(市司法局)
举报邮箱:yzjwdls@126.com(市纪委监委)、sfjxzzfjd@163.com(市司法局),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并详细阐述投诉举报内容。
来访地址:仪征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纪检监察窗口(健康巷288-22号,工作日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
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严禁捏造歪曲事实。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仪征市纪委监委机关
仪 征 市 司 法 局
2025年4月7日
来源:白沙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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