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松溪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第一季度,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5件,其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情况”、“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情况”均0件,了解案件进展4件,打探案情1件。

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制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张荣明

核稿|李雪梅

审批|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