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执行成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宾阳县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叶小青

执行案号:(2017)桂0126执960号

身份证号码:4521231963XXXX5265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街235号

执行标的:6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叶小青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到位金额10%比例奖励举报人;举报人员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额由先举报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

0771-8234451/0771-8306175

联系人:曾法官

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被执行人:磨秋明

执行案号:(2024)桂0126执836号

身份证号码:4521231981XXXX5216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213号

执行标的:48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磨秋明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到位金额10%比例奖励举报人;举报人员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额由先举报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

0771-8234451/0771-8236580

联系人:吴法官

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被执行人:罗华

执行案号:(2020)桂0126执328号

身份证号码:4521231991XXXX4918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洋桥镇坐椅村委会乔王村55号

执行标的:12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罗华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到位金额10%比例奖励举报人;举报人员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额由先举报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

0771-8234451/0771-8306137

联系人:葛法官

宾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内容来源自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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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责编:东东

▍内容审核:诚诚

▍内容来源:宾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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