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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春雷行动2025”启动以来,南部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守底线、护民生、保安全、促发展”行动主题,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加强监管执法,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公布一起使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XX”注册商标案。

案情

2024年5月21日,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广州某某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侵犯“XX”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实名举报函》,称南部县XXXX幼儿园擅自恶意使用举报人名下所有的“XX”商标注册含“XX”字样的公司并经营相同商标的幼儿园,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7日对南部县XXXX幼儿园进行检查,该幼儿园进门的正对面墙上、幼儿园大厅正对面墙上、墙上悬挂荣誉牌以及各类记录簿、工作服、园服均有“XX”字样。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XX”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的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

该案的查处对扰乱社会公平竞争、维持市场秩序起到了警示作用。商标侵权行为会打破市场公平竞争格局,查处侵权案件能够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确保合法经营者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下开展业务,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商标的合法使用和保护,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升整个市场的规范化程度。

来源: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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