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今年在人民大学上了一天的课,未来还有两天的课程,总共是三天。
上午是北大法学院的王新教授授课,讲得非常精彩。说实话,我之前从未听说过王新教授,但听完他的课后,我发现他的水平丝毫不逊色于其他教授,甚至可以说更胜一筹。
下午的课程由原最高院刑二庭庭长王晓东法官主讲,讲得也不错,但与上午王鑫教授的课相比,还是有一些差距。不过,王教授有两个特别值得称赞的特点:一是他长得帅,尽管年纪不小了,但气质依然出众;二是他的声音特别好听。光是这两点,就足以迷倒很多人了。
在下午三个小时的课程中,我学到了三句话,觉得非常有意义,值得每个人认真思考。
第一句话是“何为律师?”
按照王晓东法官的说法,律师是“法律之师也,法官之师也”。也就是说,作为律师,不必妄自菲薄,觉得在公检法面前低人一等。按照王老师的说法,律师是法律之师,是法官之师,至少在法官面前,我们应该能够挺直腰杆,做一个坦坦荡荡的人,坦坦荡荡的律师。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作为一名律师,作为一名懂得法律的人,我们应当自信而坚定。律师这个行业,往往需要坚持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相比之下,法官、检察官或警察等职业,作为法律人的身份只是人生中的一个阶段。他们在职期间是法律人,一旦离职或退休,便不再以法律人自居。
然而,律师则截然不同,他们与这些职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律师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和实践的职业,始终行走在法律的道路上。
第二,律师最好兼顾刑法和民法
王法官曾提到,作为一名律师,不仅要深入学习自己专注领域的法律知识,还要兼顾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等多方面的知识。换句话说,律师应该成为一专多能的人才。近年来,虽然专业化道路被广泛提倡,大家纷纷选择某一专业方向,心无旁骛地深耕细作,但王老师认为这种观点并不完全准确。在他看来,律师应该同时掌握民法和刑法等多元知识。
因为,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律师往往需要了解民法,这样才能更全面地考虑案件,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样,作为民事律师,如果对刑法一无所知,很可能会误导客户,偏离正确的方向。因此,律师应该具备广泛的法律知识,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
走上犯罪道路,甚至牵连其中而不自知,这难道不可悲吗?因此,作为一名称职的律师,至少应该精通民法、刑法乃至行政法。
第三,法庭之上什么最重要?
在王老师看来,证据才是王道——法庭之上,证据为王。
所谓打官司,本质上就是打证据。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大部分案件的问题并非出在法律适用上,而是证据方面。尽管法律条文繁多,但大多数法官和检察官都能准确适用法律。
然而,对于证据的理解却可能不尽相同。有些证据甚至可能不在检察官或法官的视野范围内,即便在视野之内,他们也未必能准确判断其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谁的说服力更强,谁就更有可能获得有利的结果。
因此,在法庭上,证据至关重要。只有将证据弄明白、搞清楚,并让对方接受我们的观点,被我们说服,才能称得上是一名高级律师,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
总之,今天听了一天的课,虽然累得不轻,但收获颇丰,还是值得欣慰的。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亳州刑辩
#亳州市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