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公告

经查,当事人广西宏光房地产开发责任公司等109户企业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六十三条第三项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本公告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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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