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5 年 9 月 14 日,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里,27 岁的王立华即将走完他罪恶的一生。面对前来押送他的警察,他留下了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并且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痛哭流涕,表达自己的忏悔,声称若有来生,定要重新选择。
然而,那些对他的罪恶过往了如指掌的民警却坚定地认为,他的悔恨并非出自真心。在他的心中,没有对法律和规矩的丝毫敬畏,甚至觉得自己因抢劫被判刑,是因为家庭没有足够的权势。
他还天真地以为,之前一直小偷小摸,没干出 “惊天动地” 的大事,才导致警方轻易将自己抓获。可事实真是如此吗?让我们回溯王立华的人生轨迹,探寻他一步步走向深渊的真相。
童年阴影:家庭破碎种下恶果
王立华出生于北京崇文区,小时候家庭条件较为优越,零花钱从未短缺过。但令人费解的是,他自幼便对金钱有着超乎常人的渴望。9 岁时,他就开始频繁逃学,还多次偷窃老师和家中的财物。
随着年龄增长,他的偷窃行为愈发变本加厉,以至于家里都不敢存放现金。他用偷来的钱在学校建立自己的 “小圈子”,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让其他孩子围绕着自己转。
王立华的父母对他的行为自然无法容忍,尤其是他的父亲,信奉棍棒教育,每次管教都会引发激烈的家庭争吵。在王立华 12 岁那年,父母终因频繁争吵而选择离婚。起初,王立华觉得父母离婚让自己摆脱了父亲的约束,可以随心所欲了。
可一年后,他发现家里没钱可偷了。13 岁时,他翻母亲钱包,看到里面仅有两块钱和一些粮票,联想到自己和姐姐都在上学,家庭条件大不如前,他第一次把偷到手的钱放了回去。但从那之后,他的手伸向了外面。
他开始偷邻居家或附近小商店的东西,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打架、偷东西,让他一天之内能五次进出派出所。不过,由于当时年龄小,民警大多对他进行说服教育后就放他回家。但这些宽容并没有让王立华走上正轨,反而使他的犯罪行为逐渐升级,从小偷小摸发展成了抢劫。
初次失足:抢劫获刑却不思悔改
小学毕业后,王立华的种种不良行为让多所学校对他望而却步,无奈之下,母亲将他送进了工读学校。然而,工读学校不但没有改变他,反而让他接触到了更多犯罪手段。
1995 年 7 月 13 日,年仅 17 岁的王立华伙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丰台区一个浙江商人的住所实施抢劫,抢走了价值 2 万多元的物品,其中包括手机等。很快,王立华就被警方逮捕。1995 年 11 月 28 日,北京市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 9 年。
在监狱改造期间,王立华并未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认为社会对他不公平。他坚信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并立下出狱后要干一番 “大事” 的决心。
一次与狱友聊天时,他了解到银行金库的管理机制,还通过读书、看报、看电视记住了部分银行的位置和行长名字,开始计划出狱后绑架银行行长抢劫国库。
出狱谋划:疯狂计划令人咋舌
2002 年 9 月,王立华因改造表现积极提前出狱。出狱后,他立刻着手实施在狱中策划的抢劫国库计划。而他计划的第一步,竟是杀掉自己的母亲,以消除后顾之忧。
但在关键时刻,他还是心软了。2003 年年初,王立华离开家,和朋友前往河北,从一位老猎人手中以 300 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杆猎枪。之后,他又先后在河北和东北搞到一些猎枪,一心想着先抢国库,然后拉一帮 “兄弟” 干 “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2003 年 3 月,王立华来到贵州松桃县,花费 9100 元买了 3 把仿 “六四” 手枪和 3 发子弹。为了搞到一批制式枪支,他盯上了在一次吃饭时认识的王某。王立华得知王某的父亲是亿万富翁后,便叫来了服刑时认识的王庆晓、董立民等人,在一个理发店里绑架了王某,并打电话向其父亲索要 500 万元赎金。
拿到 300 万元赎金后,王立华发现有警察跟踪,竟发短信指使王庆晓、董立民等人将王某杀害并掩尸灭迹。
2003 年 9 月,王立华用抢来的钱到云南预定了 180 支枪,包括手枪、冲锋枪和手榴弹等,仅订金就交了 30 多万元。为了安全地将这批枪支弹药运回北京,他让手下雇了两辆车,带了十几个兄弟前往云南接货。
连续作案:罪恶之手伸向无辜
2004 年 1 月、2 月,由于之前抢来的 300 万元快花光了,王立华又纠集王庆晓、董立民等人,先后 3 次驾车到北京平谷、朝阳等地,冒充警察持枪绑架王某的弟弟及杜某等 3 人,但因各种原因均未得逞。
2004 年 2 月 2 日,在朝阳区某歌厅门前,王立华团伙绑架了奔驰车驾驶员杜某,当得知杜某是借别人的车且自己无钱支付赎金后,王立华放掉了杜某。
但仅仅一天之后,2004 年 2 月 3 日凌晨 1 时许,王立华一伙人来到朝阳区豹豪酒吧门前,将目标锁定为演员吴若甫的宝马越野车,并成功将吴若甫绑架。
天网恢恢:罪恶行径终被终结
2004 年 2 月 3 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成 “2・3” 专案组。报案人辨认出王立华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同时警方得知吴若甫被要求交付 200 万赎金,并约定在京广饭店咖啡厅交接存折。
专案组一方面对王立华可能的藏身之处进行拉网式搜查,另一方面迅速派特警队员前往人质关押地点,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寻找王立华曾驾驶的黑色蓝鸟轿车。
当天下午,专案组在朝阳区某小区停车场内发现了王立华驾驶的尼桑蓝鸟轿车,并进行蹲守。经过近三小时的等待,王立华出现并开车驶出小区。专案组侦查员立即尾随,并寻找抓捕时机。
当晚 19 时 50 分,王立华将车开到一个汽车修理部检修,侦查员上前成功将其制服,并搜出他身上的军用手雷和已经上膛的苏制手枪。随后,警方成功将人质吴若甫安全解救,王立华的同伙也相继被捉拿归案。
2004 年 8 月 31 日,“影视演员吴若甫遭绑架案”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首犯王立华等 7 人对公诉人指控的全部罪名表示 “属实”。经过近 10 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当晚 7 时 40 分休庭,并宣布择日宣判。
200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 “演员吴若甫遭绑架案” 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立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立华提起上诉后,2005 年 9 月 14 日,法院宣布维持原判,王立华等人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王立华从一个原本生活条件优越的少年,一步步沦为令人唾弃的死刑犯,他的人生充满了悲剧色彩。他的堕落固然有家庭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对法律的漠视,对道德底线的践踏。
在面对法律的严惩时,他在生命最后时刻的忏悔,被民警认为并非真心,或许他直到最后也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恶给受害者及其家属带来的巨大伤痛。他的故事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家庭教育、社会引导以及个人对法律和道德的坚守,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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