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市场的版图中,每一个风吹草动都可能引发涟漪,波及众多投资者与相关从业者。2025 年 4 月 11 日,金融领域一则消息迅速传开: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因苏州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存在多项违规,对该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一举措犹如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各界对苏州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合规性以及整个银行业类似业务规范的广泛关注。

当日,苏州银行(002966)股价开盘于 7.78 元,较前一日收盘价 7.79 元微幅下跌,最终收盘报 7.71 元,跌幅 1.03%,成交金额达 2.82 亿元,总市值为 344.69 亿元 。股票市场的这一细微波动,或暗示着市场对此次监管措施潜在影响的初步反应。究竟苏州银行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出现了哪些问题?这一事件在银行业中是个例还是具有一定普遍性?对投资者和整个金融市场又将产生怎样的后续效应?让我们深入剖析这一事件背后的诸多细节。

一、苏州银行被查:基金托管业务 “病症” 几何?

江苏证监局在对苏州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的现场检查中,揪出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犹如隐藏在机器内部的故障零件,影响着业务的正常运转。

(一)人员管理短板:专业经验不足的隐患

在人员管理方面,苏州银行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 2 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基金托管业务专业性强,涉及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投资监督等多个复杂环节,核心岗位人员的经验积累对保障业务准确、高效开展至关重要。以资产估值核算为例,需要对各类金融资产依据复杂的估值模型进行计算,稍有差错就可能导致基金净值计算失误,影响投资者收益。经验丰富的人员能更敏锐地察觉潜在风险点,迅速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缺乏足够经验的人员在岗位上,无疑增加了业务操作风险,可能使基金托管业务在运行过程中面临更多不确定性。

二)估值核算瑕疵:对账不一致的困扰

估值核算环节,苏州银行针对个别所托管基金估值对账不一致的情况,未及时处理并向基金管理人提示反馈。基金估值是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的关键指标,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的价格。当估值对账出现不一致时,意味着基金资产价值的认定存在争议,如果不能及时解决,投资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不准确的价格进行交易,损害其切身利益。比如,在某只权益类基金中,若股票投资部分的估值因市场波动或核算方法差异出现对账不一致,而银行未及时与基金管理人沟通解决,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时,就可能遭遇不公平定价,长期来看,将严重影响投资者对该基金以及托管银行的信任度。

三)内部控制漏洞:职责混淆与信息错误

内部控制方面,苏州银行内控稽核部同时承担投资监督和稽核管理职责,这相当于让一个人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极易导致监督职能的失衡。投资监督需要对基金投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而稽核管理则侧重于对内部流程、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两种职责混同,可能使内控稽核部在面对投资违规行为时,因自身利益关联或精力分散而无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此外,公司资产托管系统个别产品基本信息录入有误,这看似是一个小失误,但在基金托管业务复杂的信息流中,却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例如,产品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基本信息错误录入,会导致投资监督环节依据错误信息进行判断,进而无法有效防范基金投资偏离既定轨道的风险。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该办法第四十条,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苏州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该行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 天内进行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四)前尘旧影:苏州银行违规 “前科”

事实上,这并非苏州银行首次因业务违规接受监管处罚。回首过往,苏州银行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已多次 “踩雷”。

2024 年 7 月,苏州银行泰州分行因项目贷款 “三查” 不到位、违规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银票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给予 80 万元金额处罚,相关责任人也被连带处罚。项目贷款 “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是银行防控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三查” 不到位,意味着银行在贷款发放前未能充分了解项目风险,贷款发放过程中未严格审查贷款条件,贷款发放后又无法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极易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形成不良贷款。而违规办理无真实交易背景银票业务,则违背了票据业务的真实性原则,可能引发资金空转等金融乱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同年 8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苏州银行因数据治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 60 万元。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已成为银行的重要资产,也是其进行风险评估、客户管理、业务决策的关键依据。数据治理出现问题,会使银行在风险管理、业务运营等方面 “盲人摸象”,无法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自身风险状况,增加运营风险。

二、行业共振:多家银行基金托管业务 “亮红灯”

苏州银行此次因基金托管业务违规被监管,并非孤立事件。在金融监管日益趋严的当下,基金托管业务领域已成为监管重点关注对象,多家银行在此业务上 “栽跟头”。

今年 1 月底,同处江苏地区的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也因基金托管业务存在多项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江苏银行收到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其基金托管业务存在五大问题:在内部控制上,对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投资监督岗与稽核管理职责混同,部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后未及时回收归档,2022 年度未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审查评估;人员管理方面,个别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缺乏基金从业资质或托管业务从业经验;投资监督环节,未制定专门制度规范投资监督标准与流程,投资监督系统岗位功能设定不规范,对个别托管基金投资范围、比例等监督不力;估值核算时,个别所托管基金估值对账不一致未及时处理反馈;信息报送方面,2023 年以来未按要求向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报送多项报告材料,2024 年 3 月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报告。

南京银行则被出具警示函,其问题涵盖内部控制、人员管理、投资监督和信息报送四方面 。内控稽核部同样存在投资监督和稽核管理职责兼任问题;人员管理上,未设专门信息披露和内部稽核岗位,基金托管业务部门无专门信息披露人员,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托管业务经验不足;投资监督标准与流程不完善,投资监督系统岗位功能设定不规范,对个别基金投资监督不到位;信息报送方面,2023 年 10 月住所变更未向证监会或江苏证监局报告。

更早之前,2019 年 8 月,广东证监局因广发银行和广州农商银行在基金销售和托管业务中存在多类违规问题,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广发银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从事基金销售、核算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问题;广州农商银行则涉及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资质问题、未有效执行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制度、基金销售系统不符合要求以及部分从事基金核算业务人员资质欠缺等。2018 年 9 月,恒丰银行因托管部门负责人不具备任职条件等问题,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次年 7 月,又因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中未审慎履行投资监督职责等,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新的基金托管业务 。

三、监管风暴:基金托管业务为何成为 “风暴眼”?

近年来,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始终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中之重。在基金业务蓬勃发展的同时,基金托管业务却乱象丛生,逐渐成为监管的 “风暴眼”。

一)行业乱象频出:“托而不管” 的风险

部分托管银行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一些银行过于依赖基金公司数据核算,自身缺乏独立、准确的核算能力,一旦基金公司数据出现偏差,托管银行无法及时察觉纠正,导致基金资产估值错误。清算环节失误也时有发生,资金未能按时到账,影响基金的正常运作和投资者的资金流动。个别银行甚至存在 “托而不管” 的现象,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投资监督职责,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比如,某些基金超出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高风险投资,托管银行却未及时制止,最终导致基金净值大幅下跌,投资者遭受损失。

二)市场影响深远:波及投资者权益

基金托管业务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基金作为众多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工具,其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托管银行作为基金资产的保管人和监督人,本应发挥 “把关人” 作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投资合规。然而,当托管银行出现违规操作,如估值核算错误、投资监督不力等,会直接导致基金信息披露不准确,投资者无法基于真实、准确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可能遭受经济损失。长此以往,投资者对基金行业的信任度将受到严重打击,影响整个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进而波及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监管新规出台:强化责任与规范

为整治基金托管业务乱象,监管部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出台一系列新规。近日,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秉持 “严把准入、聚焦主业、压实责任、推动创新” 的总体原则。在完善托管人准入门槛方面,明确要求需设立独立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需符合资格,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 50%,核心岗位需配备至少 2 名 2 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人员。这一规定旨在从源头上提升托管银行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水平,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由具备专业素养的团队来运作。

四、未来之路:苏州银行与银行业的挑战与变革

苏州银行此次被采取监管措施,无疑为其自身乃至整个银行业敲响了警钟。对于苏州银行而言,如何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整改问题,恢复市场信任,是摆在面前的紧迫任务。

一)苏州银行的整改之途

苏州银行需针对人员管理问题,迅速开展内部培训与人才选拔工作,提升核心业务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业经验。可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邀请行业专家对员工进行基金托管业务全流程培训,同时建立人才储备机制,从内部选拔或外部招聘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才充实核心岗位。在估值核算方面,要优化核算流程,建立多重核对机制,确保估值对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一旦发现对账不一致,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流程,与基金管理人积极沟通,共同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内部控制层面,需对内控稽核部的职责进行清晰划分,剥离投资监督和稽核管理的兼任职责,建立相互制衡的监督体系;对资产托管系统进行全面排查与升级,确保产品基本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并建立信息审核与纠错机制。

二)银行业的合规变革

从整个银行业来看,此次事件将促使银行更加重视基金托管业务的合规经营。银行需重新审视自身基金托管业务流程,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定期对业务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潜在的违规问题。在人员管理上,加大对基金托管业务人员的培训投入,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团队。同时,随着监管趋严,银行还需在技术创新方面发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基金托管业务的自动化水平和风险监测能力,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控基金投资行为,及时预警潜在风险,以适应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和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在金融市场的波涛汹涌中,合规经营是银行稳健前行的压舱石。苏州银行被采取监管措施事件,是对银行业的一次深刻警示,也为行业合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只有坚守合规底线,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服务质量,银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