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征集“砂霸”“矿霸”“村霸”“乡霸”“市霸”“街霸”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苍南县公安局聚焦“砂霸”“矿霸”“村霸”“乡霸”“市霸”“街霸”等黑恶犯罪,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线索举报范围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破坏自然资源的黑恶势力;

2、在自然资源领域垄断矿产资源,无证开采、滥开滥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的黑恶势力

3、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4、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5、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 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有关违法犯罪内容表述清晰,尽可能多提供证据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 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1、凡检举、揭发线索属实的单位及个人,苍南县公安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四、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24小时)或15757760110(工作时间段)。

2、举报来人来信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28号苍南县公安局扫黑办或苍南县各辖区派出所举报信箱。

苍南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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