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医药集采平台发布了《2025年一季度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公告》,其中严重失信企业3家、中等失信企业12家,新增失信企业13家,共计涉及企业35家。
一、公告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贵州省截止2025年3月31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和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其中严重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3家、中等失信企业12家,新增失信企业13家,共计涉及企业35家;
本期名单中涉及药品生产企业3家:分别为融致丰生制药有限公司、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
二、医药行业信用评价及管理
失信涉及处罚:
根据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医药商业贿赂、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被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可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投标挂网、向社会公开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
情节特别严重时,失信企业将面临丧失集中采购市场的风险。
失信企业可以采取终止相关失信行为、主动剔除产品价格虚高空间、主动退回不合理价款等方式来进行信用修复。
失信行为超过一定时限或依法被撤销的,不再计入信用评价范围。建立和实施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目的是发挥医药产品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对给予回扣、垄断涨价等问题突出的失信医药企业采取适当措施,促使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来源可靠、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操作严密的要求实施信用评级,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情节、时效、影响等因素, 将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每季度动态更新。
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的失信行为、信用评级所依据的事实,以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为准。国家医疗保障局授权并指导监督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制定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和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规范各地信用评价评级工作。各省(区、市)可在国家制定发布的操作规范和裁量基准基础上,探索量化评分的信用评级方法,提升信用评级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 分别采取书面提醒告诫、依托集中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限制或中止采购相关药品或医用耗材、披露失信信息等处置措施, 失信行为涉及省份数量达到规定条件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启动全国联合处置。涉事药品或医用耗材供给结构单一、供需形势紧张的,在保障供应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处置措施。
内容合作 :阿杰 13051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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