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买的抵押车没有登记是否可以取得所有权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动车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即使车辆设置了抵押,在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抵押合同仍然有效,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抵押车的买卖而言,如果购买者不知道车辆已被抵押,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同时车辆也已经交付给购买者,那么根据动产所有权变动以交付为标准以及善意取得制度,购买者有可能取得车辆的所有权。例如,原车主将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卖给不知情的购买者,购买者支付了车款并实际占有了车辆,这种情况下,购买者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取得车辆所有权。
然而,如果购买者知道车辆已抵押仍进行购买,或者车辆未交付,那么购买者就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因为在知道车辆已抵押的情况下,购买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无法依据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而车辆未交付时,动产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购买者自然也不能取得所有权。
另外,即使购买者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未登记抵押车的所有权,也可能面临一些风险。比如,若原车主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查封或扣押,购买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
买的抵押车没有登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取得所有权,但存在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购买者在考虑购买抵押车时,应当谨慎权衡,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潜在风险,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