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君审律所当事人因PA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委托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乔辉律师提起诉讼。
保险投保情况:
被保险人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公司为其在PA公司投保团体人身保险,险种包括:
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000元)
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保额20,000元)
意外伤害保险(保额800,000元)
保险期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保险事故经过:
2024年3月17日,被保险人在外线维修工作时摔伤,当晚因胸背部疼痛送医,经诊断为主动脉夹层破裂,次日因心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受益人认为:
主动脉夹层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应同时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然而保险公司以“主动脉夹层非意外伤害直接导致”为由拒赔,当事人遂提起诉讼,要求赔付共计800,000元。
二、争议焦点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否成立?
保险公司可能主张:
主动脉夹层属于自身疾病,非意外伤害直接导致;
需证明摔伤与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律师反驳要点:
被保险人既往体健,摔伤后立即出现症状,医学上存在诱因关联;
根据《保险法》及合同条款,意外伤害应包含间接诱因。
律师如何突破拒赔?
医学证据分析:提交CTA报告、抢救记录,证明摔伤后急性发病;
合同条款解读:论证“意外伤害”应涵盖外力诱发的急性病变;
调解策略:通过法院调解降低诉讼风险,争取部分赔付。
三、案件结果
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保险公司支付100,000元(含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保险金);
当事人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并不得再就本案主张权利;
案件受理费5,900元由当事人承担。
分析:
调解金额(100,000元)远低于诉讼请求(800,000元),可能因:
因果关系证明难度较大,调解降低败诉风险;
保险公司基于社会责任或舆论压力部分妥协。
四、案例启示
意外险理赔的因果关系是关键:
需提供完整医疗记录证明事故与死亡的关联性;
律师应结合医学专家意见强化主张。
团体保险的维权难点:
企业投保时员工对条款知情不足,易引发纠纷;
受益人需主动留存工作记录、事故证据。
调解的利弊权衡:
优势:快速获赔,避免诉讼拖延;
劣势:可能无法全额实现诉求。
五、结语
本案通过律师介入,成功推翻保险公司拒赔决定,尽管未获全额赔付,但体现了司法调解在保险纠纷中的灵活性。投保人应注重:
保存事故证据链(如现场记录、医疗报告);
专业律师早期介入,提高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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