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怀化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锻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信赖的新时代法官队伍。为弘扬榜样精神,凝聚奋进力量,即日起,本报“法治怀化”专版开设《怀化法院“十佳法官”风采展》专栏。

李炜:以忠诚显担当 以匠心行致远

【人物简介】李炜,现任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4年被评为省法院办案能手。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苏明珠 贺尹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她用法律信仰守护公平正义;释法说理,一心为民,她以巾帼柔情传递司法温暖。

从2007年走进法院大门,她始终牢记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用心用情书写了一名人民法官的奉献和担当。

她就是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炜。

向着理想信念追光

不断增进业务能力

“我从法治进程的记录者转变成了亲历者。”初见李炜,她便这样介绍自己。

200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李炜,成为了怀化广播电视台《法治时空》节目编导。“我不愿意隔着镜头去遥望法律。”李炜说。2007年,她转型成法院宣传干事,随后从法官助理成长为员额法官。

刚转型时压力很大。为了尽快提升审判业务能力,李炜争分夺秒学习。不仅向经验丰富的同事请教专业知识,也会向年轻的小伙伴学习新生事物。空闲之余,她还会查阅大量案例,仔细分析各类案件的特点和裁判要点。办公室一摞摞卷宗,是她常读常新的学习读物。

每次接到案子,她都会仔细阅卷,了解案情,用铅笔勾画出重点。在一次次庭审过程中学着归纳争议焦点,不断提升完整度和精确性。

“法官是一个需要不断积累、沉淀的职业,要在不断的办案和学习中继续成长、逐渐强大,让自己从容应对每一次全新的‘冒险’。”李炜说。

向着公平正义追梦

细心耕耘每个案件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法院不仅化解了我和工人的矛盾,还切切实实帮我们公司走出了发展困境!”不久前,竹木加工公司的老板粟某高兴坏了,他刚刚结束一场劳动争议案件。

作为办案人员,李炜在梳理案情时发现竹木加工公司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就业岗位,有较好的发展前途。但目前正面临着资金缺口,经营困难。加之公司正陷入纠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李炜一方面充分与当事人释法说理,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也与当地法院积极协调行政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为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李炜深知,身为法官,用法律知识审理案件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抛开冰冷的法律条文和结案数,挖掘出问题根源所在,化解双方矛盾,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每个案子都是当事人的人生。”在李炜看来,站在大家的立场多做一点,也许就可以多挽救一个人,多挽回一个家庭的悲剧。

近3年来,李炜共办理民商事案件600余件,结案率97.88%。202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

向着法律真理追寻

将法律传递千家万户

“曾经有个老奶奶抓着我的手问我,如果一只黄鼠狼吃了家里的鸡,为了家里的鸡她打死了黄鼠狼,为什么就犯法了呢?”当问及工作难处时,李炜说了这样一个故事。

近两年,李炜主要负责环境资源保护和知识产权案件。很凑巧,这两类案件往往是法律概念与生活常识不相符的。

李炜说,“每次看到人们因为不了解法律知识而不小心犯法的时候,我会觉得特别可惜、特别心痛。这种情况明明是可以不发生的”。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当然离不开普法。要让每个群众都熟悉基本法律,做法律明白人。为此,李炜在普法中下足了绣花功夫。

她坚持做精普法宣传、做大普法队伍、做优法治文化。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利用庭审直播、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多方位、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传播法治理念,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和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向杉杉:一颗初心映照法治之路

【人物简介】向杉杉,中共党员,现任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二级法官,先后荣获湖南省第二届审判业务(刑事审判)技能竞赛一等奖、省五一劳动奖章、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苏明珠 贺尹

她,内敛坚守,在法官之路上自我升华;她,情理兼融,为群众化解纠纷;她,辨法析理,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12年前,她怀揣着守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信仰和成为一名法官的职业理想,考上了怀化中院。初心不忘,奋斗不止。

10多年来,她多次评优评先,先后获得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

她就是全市法院十佳法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二级法官向杉杉。

学无止境 不断精进业务能力

走进向杉杉的办公室,一本本厚厚的卷宗,一摞摞法学书籍挤满了她的办公桌。“法学理论是基础,只有功底扎实才能把案子办得扎实。”向杉杉笑着说。

2013年,刚到怀化中院的向杉杉被安排到刑二庭任助理审判员,主要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类案件。这对于一直从事企业并购等非诉业务的她来说,是一个陌生的领域。

“刚来的时候确实压力很大。”向杉杉说。于是她走到哪里就揣着一个笔记本。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赶快请教前辈或同事并掏出笔记本记下。她要求自己,同样的问题不能问两遍,同样的错误不能犯两次。

向杉杉开始阅读大量刑事审判理论资料,不断研习判例和裁判文书,丰富知识储备。面对拿不准吃不透的法律问题,她总是先仔细钻研相关法条,再带着问题请教前辈。每办完一个案子,她会重新总结反思,将心得梳理出来,时时翻看提醒自己。就这样,向杉杉逐步把弱项变成了强项,在审判过程中也更加专业精进。

2019年以来,她办理刑事等各类案件超400件,无一延长审限,均实现快审快结。所办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人上访,无一件被发回改判。2023年,向杉杉在湖南省第二届审判业务(刑事审判)技能竞赛中取得全省第1名的优异成绩。

抽丝剥茧 反复审查每份证据

“审理案件就是要拉直案件中的每一个问号,再想办法赋予它一个完美的句号。”向杉杉如是说。

2023年,她办理了一起涉毒一审案件。案件中被告人通过电话约购毒品500克用于贩卖,但是他反侦查意识强,在取得毒品后发觉有警察跟踪,便驱车至河边将毒品一撒而尽,并弃车逃跑。所以当该案件呈现到向杉杉面前时,是无毒品、零口供、客观证据极少的状况。

“被告人始终否认购买毒品。”

“客观证据单薄,尤其直接证据少。”

“涉案电话卡登记在被告人家属名下,被告人否认使用。”

经过仔细审查案卷,向杉杉发现虽然被告人到案后一直作无罪辩解,但其上线有多次稳定供述,且所供贩毒过程自然合理,符合生活常识和逻辑。向杉杉以此为突破口,结合行车记录、通话详单、声纹鉴定、证人证言等证据对毒品约购过程、藏毒地点、交易方式抽丝剥茧、反复推敲,最终围绕上线口供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厘清了事实真相。考虑到该案被告人是累犯,且涉案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最终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法官办案如同高空走钢丝,不能有一点点闪失,必须把每个案子都办得实实在在,每条线索都查得清清楚楚。”这是向杉杉的坚持。

宽严相济 全力做到案结事了

采访中笔者问向杉杉,审判案件时往往最纠结的问题是什么。

“尺度。”向杉杉回答。

2023年,向杉杉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二审案件。两位卖菜的摊主争抢客源引发冲突,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后果。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承担相应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人在一审时否认犯罪事实、拒不赔偿。多名证人反映受到被告人威胁并向法院书面申请不公开证人信息。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请求改判无罪。被害人则认为被告人毫无悔改之心,态度恶劣,要求法院严惩。”向杉杉陷入回忆,她表示虽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于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型犯罪,如果单纯就案判案不利于彻底化解矛盾,稳定社会关系。

基于此,她释法说理,向被告人说明其犯罪事实,对上诉理由逐条说明,对法律规定逐一解释,最终被告人主动提出愿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当时被告人痛哭流涕,由于不懂法,他也没想到只是吵架就闹成这样。”

“在二审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请求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检察机关也认为被告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但建议法院严格把握从宽处理幅度。”在综合多方意见下,向杉杉表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考虑到被告人案发后的态度及一贯表现,不宜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最终二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刑事法官审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法官能做的,就是不枉不纵,不偏不倚,让每一个案子都能案结事了,让所有人都能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向杉杉说。

滕思雅:“沉下心把群众事办踏实”

【人物简介】滕思雅,现任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兰里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获评市十佳法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田骧

“母亲从小就教育我,发自乡亲们心中的感谢比任何东西都要宝贵。”2011年硕士毕业后,心系家乡的滕思雅决定回到麻阳,投身基层法治事业。14年来,她扎根乡村沃土,奔走田间地头,只为走好通往群众心里的路。

她有一剂“疗心药”

“再小的案件也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滕思雅常说。

在兰里的一座小村庄,邓奶奶正在院子晒稻谷,等儿孙回家吃午饭。突然传来冰冷的消息,一辆面包车为绕越停在路边的重型拖车,撞向正准备回家的儿孙二人,致使邓奶奶的儿子小三子死亡、孙子小辉受伤。

噩耗让年近八旬的邓奶奶瞬间手足无措,难以接受。面对白发苍苍的当事人,滕思雅第一时间细心安抚老人的情绪。“婆婆,他们还在县城里的大医院治疗,只是撞伤了腿脚,等他们康复好就能回家了”。

奶奶年事已高,已无法再担任小辉的法定监护人。经多方打听,小辉远嫁多年的生母成了担任法定代理人的最佳人选。可村里人只知道小辉母亲的老家在安徽,不知道她嫁往何处。

“就算再难,也不能再等了。”滕思雅立即前往安徽寻找小辉生母的线索。在当地村委会地帮助下,她联系上小辉母亲。“滕法官,实在抱歉,我已经再嫁多年,跟他们家已经没有任何瓜葛,还请您找其他人吧。”电话那头,小辉母亲断然拒绝了滕思雅。

在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最难的就是沟通。“不管在以前的婚姻当中出现多少矛盾,孩子都是你的亲生骨肉,现在家里只剩下八旬高龄的婆婆,已经无法担任孩子的监护人,这个家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你。”滕思雅的执着慢慢打动了小辉母亲。

庭审结束,丧葬费、医疗费,再加上邓奶奶的赡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80万元的赔偿款,解了这个家的燃眉之急。结案后,滕思雅并未放下当事人。她时常回到村里看望邓奶奶,还到医院看望小辉,鼓励他向前看,争取早日康复、重返校园。面对他人的不理解,滕思雅说:“陪伴是最好的‘疗心药’,我宁愿牺牲点个人时间,也要把每一起案件办细致。”

她是一位“娘屋人”

担任兰里法庭庭长以来,滕思雅办理最多的就是离婚案件。她说:“作为一名女法官,我不希望只是被动地等着离婚案件送到法庭来。”

滕思雅积极联络当地党委政府,在兰里社区挂牌成立“娘屋人”女法官工作站,凝聚苗寨老人、基层妇联组织等多方调解力量,从源头化解婚姻家事纠纷。针对当地离婚案件多发的情况,她积极开展“有心事回娘屋”活动,用心用情接待妇女群众,累计化解婚姻家事纠纷189件。

面对每一位回娘家的妇女群众,她都用一本专门的笔记本记好她们的姓名、住址、电话以及诉求,并通过社区、乡邻继续了解婚姻家庭关系走向恶化的症结所在,找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最优路径。

在滕思雅日复一日的坚守下,2024年,兰里法庭离婚案件数相比前一年下降15.7%,当地群众都养成了学法用法的好习惯,整个兰里社区也多添了幸福的味道。

“学了法律,镇上吵架闹事的少了,离婚哭闹着分财产的几乎看不见了,大家伙更多都是心平气和地讲道理。比起以往,我们镇变了个大样。”不少村民都感叹着法律带给生活的变化。

她有一颗“廉洁心”

“法官只有清正廉洁,才能不受金钱、权力、人情的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日记本中,滕思雅写下这样一段话。

严格自律,是身边人对滕思雅的一致评价。曾经有位当事人与滕思雅家人关系要好,希望能给案件打个招呼,马上就被她的母亲一口回绝:“思雅是绝对不会徇私情的。”

“要想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走好通往群众心里的路,就必须始终怀揣着一颗清正廉洁的心。”作为兰里法庭庭长,她依托怀化廉政教育基地满朝荐书院,通过清廉故事分享会、廉政感悟交流等形式,扣好法庭干警廉洁司法的“第一粒扣子”。

“要争当新时代满朝荐式‘有廉能声’的法院好党员、好干部。”这是她对全庭干警的要求,也是她带头践行的诺言。2024年以来,滕思雅结案353件,各项指标都在全院居于前列,所办案件无一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从未因廉洁、作风问题被投诉。

“只有沉下心把群众的事办踏实,心里头才会踏实。”在基层审判一线扎根14载,滕思雅始终坚定法治信仰,用执着与坚守诠释初心使命,用真心与热情传递司法温度,走好了这条通往群众心里的路。

周晴:坚守初心 步履不停

【人物简介】周晴,现任沅陵县法院官庄法庭庭长,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谢正霞

从事审判工作12年,从青涩到成熟,从刑事到民事……沅陵县法院官庄法庭庭长周晴始终铭记党旗下的铮铮誓言,以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的追求,努力从一株小树苗成长为撑起司法公正的参天大树,为人民群众遮风挡雨,守护公平正义。

用双脚丈量司法为民路

2023年,周晴被调整到官庄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民事案件涉及百姓生活的细枝末节,稍有不慎便可能激化矛盾。周晴深知,审判法官承载的是人民对正义的期盼,对法治的信仰,对民事案件的处理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更要有耐心、细心和同理心。

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工程验收阶段,因修建路段的长度和宽度是否符合约定而争执不下,进而引发纠纷。看似简单的案情,却关系着双方的经济利益和信任基础。为了查明事实,周晴决定邀请村干部去现场实地勘察。从山脚爬到山顶,一步步、一寸寸仔细核对,制作出了详实的现场勘验笔录,促成双方和解。

这一趟实地勘察,不仅让案件事实水落石出,更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官的真诚与负责。

“四处奔波、风尘仆仆是派出法庭的真实写照,但我并不觉得累,因为人民群众的问题出现在哪里,我们就应该去到哪里。”在周晴看来,民事审判不应该只是坐在法庭上敲法槌,更要走下审判台,走进群众生活,走到群众心里。

用细心守护绿色福祉

近年来,官庄法庭开始负责集中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刑事案件。为更好地运用司法力量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周晴在庭里组建了专项学习小组,主动学习环境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前沿动态与实务案例,不断推动环资审判工作走向专业化、规范化。

审理环资案以来,周晴发现多数环资案件的根源在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五强溪镇的周某便是其中之一。2020年,周某为了修葺家中自建房,在未取得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情况下,两次在某村某山场处采伐林木。经调查,周某采伐的林木材积为73.263立方米、活立木蓄积为106.0546立方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已然构成滥伐林木罪。

为了让群众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周晴决定把这起案子的审判“搬”到村头巡回审理。最终,在周晴的释法明理下,周某认罪认罚。综合周某态度及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社区矫正部门的调查评估意见,法院最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需要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因此普法宣传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环节。”作为“法润辰州”普法宣讲团的成员,周晴积极参与环资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通过送法进校园、巡回法庭进乡村、法庭开放日以及拍摄法治微电影等多种宣传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我也没有什么耀眼的成绩,我只是想着每一件案子都要办得再好一点、再细一点。”周晴说,在往后的漫长岁月里,她将继续以勤勉书写对司法事业的悠长热爱。

来源:湖南法治报

一审:刘冬晨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