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省首例破坏金长城本体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市中院副院长邢海丽担任审判长。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永祯作为公益诉讼人出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关注此案的人员共65人旁听了庭审。

被告李某在其承包地内挖防牧沟时将金长城本体挖穿、马面挖出横断面,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李某对已经破坏的长城本体承担修复责任,赔偿相应的修复、勘查费用。

庭审现场,双方就金长城受损状态、修复费用等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并对争议问题进行重点调查。 经释法明理,李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自愿履行赔偿责任。 经协商,双方当事人形成了初步的调解意见。

“当庭调解这种方式,高效快捷,有利于破坏长城的损害赔偿问题在短时间内妥善处理,及时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又依法让行为人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不仅是对‘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全流程调解制度的生动演绎,也是促进自动履行制度落地生根的鲜活例证。”“人民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意吸纳来自不同行业、不同背景人民陪审员加入合议庭共同审理此案,既发挥了专业法官的法律专长,又融入了人民陪审员对社情民意的精准把握,让公平正义的天平在民意的校准之下更加精准平衡,淋漓彰显司法的人民底色。”“这场庭审,不仅仅是对个案的裁决,更是一场极具教育意义的法治公开课,既精准打击了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又全方位提升了社会公众保护意识。司法守护必将为文物保护披上坚实的护盾。”全国人大代表王春生,河北省人大代表孔晨、王艳萍对此次庭审的意义予以肯定。

张家口素有“历代长城博物馆”之称,现有长城不仅跨度朝代长、建筑形制全,而且防御系统完备、文化交融深。然而长期以来,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随意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这一珍贵遗产带来诸多创伤。张家口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最严格司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遏制破坏行径的蔓延。同时认真贯彻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坚持保护发展与治理环境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行、防治污染与修复生态并举,以终局止争理念促进纠纷的全流域治理、一揽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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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庭

编辑|龚泽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