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是连孩子都懂的交通规则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为抢几秒钟铤而走险

最终酿成事故

今天

我们用两起真实事故案例

揭开闯红灯背后的危险代价

闯红灯+超员+未佩戴头盔,“任性”骑行酿事故!

2025年01月26日15时许,赵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乘(潘某、黄某)行驶至上思县江滨路月亮桥附近路段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周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上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案例警示】“任性”闯红灯酿事故!逞一时之快,担十分之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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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任性”闯红灯酿事故!逞一时之快,担十分之险!

经认定,当事人赵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有关“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规定通行;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两车双双不守交规,发生事故都要担责!

2025年3月9日15时许,刘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港口区沙企大道新围路口时,闯红灯掉头,遇同方向由易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直行通过路口,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上述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警示】“任性”闯红灯酿事故!逞一时之快,担十分之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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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任性”闯红灯酿事故!逞一时之快,担十分之险!

经认定,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

当事人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闯红灯事故

归根结底还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每一起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不论是车辆还是行人

都应该自觉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

(以下动图来源网络)

交通安全,容不得一丝侥幸

如果这些当事人能多等几秒

这样的事故一定不会发生!

在此还是要和大家重申一下

闯红灯的危害有哪些

闯红灯的危害

1.无视交通法规,破坏通行规则

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2.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闯红灯的行为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还会面临罚款、记分等行政处罚。

3.损害公共交通秩序

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极为严重,大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4.严重威胁到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闯红灯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

防城港公安交警提示

闯红灯抢来的

不是时间而是危险

出行时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无论时间多么紧急

切不可随意闯红灯

平安永远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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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黄炳南

审核|陈 宁

责编|杨姗姗

编辑|林佳莉

案例供稿|施娜英、黄俊富

综合整理|河北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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