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4月14日发布通告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

1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检出禁用原料倍他米松醋酸酯、氟米松

地塞米松、甲硝唑等抗生素成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内容如下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