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结果出炉:维持原判,男方因强奸罪判刑入狱3年!
不过,男方的家人显然不愿意接受这个结果,已经当庭再次提出了上诉……
从2023年5月事发,到2025年4月二审宣判,这起强奸案在民间掀起了强烈的争论浪潮,好些年没有看到公众对于类似案件如此大的关注度了。
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男女双方为了自己的权益,其实走了两条不一样的路。
女方,自始至终对媒体和公众保持低调,几乎很少公开表达意愿,他们选择相信法律能够还一个清白;
男方,家属积极面对媒体意愿强烈,多次面对镜头,通过各种媒体渠道争取舆论同情,希望事情发酵。
在二审庭审中,法官也当面劝诫了男方家人。
他们为了帮助男方翻案,多次在社交媒体曝光女方的信息,对其隐私权构成了侵犯,这是不妥当的行为。
仔细想一想,好像还真是有这么回事。
这两年多以来,女方作为受害者,除了一开始其父母有做出一些回应,后来似乎都人间蒸发了?
而男方的家人倒是时不时的爆料新动态,事件冷淡了就回锅热一热……有一点点操纵舆论走向的意思。
二审为什么会维持原判,判处男方强奸罪成立?
在男方父母的举证中,除了质疑女方是为了骗财骗房子骗婚的意图之外,还例举出女方经过医院检查,其处女膜未破损的证据……
同时,男方一直强调,认为儿子强奸有罪的那段录音,是在儿子精神慌乱口不择言的情况下说出来的,不能作数……
那么,法官怎么回应?
首先,审判长表示:那段录音并非是定罪的唯一证据!
在侦查阶段,男方席某详细供述了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具体细节,那段录音中还有男方的承诺:“我既敢做就敢承担这个事情,我从来也没说我没做。”
另外,电梯监控也可以证明,男方确实将逃出屋子的女方强行拉回去。
女方身上多处验伤也合乎监控情况。
其次,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愿,和是否订婚没有直接关系!
这起案件在民间一直被冠以“订婚强奸案”,其实有些误导民众了……
订婚并不能默认双方可以发生性行为,违背妇女意愿就视同于强奸。
第三,女方在谈恋爱期间就明确表示“不愿意婚前性行为”,且已经退还彩礼10万元。
在法庭看来,女方在一审之前就退还了10万彩礼和三金,不存在故意的骗婚行为。
这起案子闹得这么大,舆论环境如此复杂,法庭的审判相信会慎重再慎重的……
既然二审都还是维持原判,男方的父母还有必要上诉吗?会不会是骑虎难下的结果?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一点笔者也能理解。
但是,席某父母仍然不接受二审结果,当庭继续上诉的坚持,或许真的有点“魔怔”了……
算算时间,席某被羁押已经快两年了,如今判刑3年,距离他“出狱”其实也等不了多久了啊!
违背妇女意愿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这话说的已经很明确了……
不管你是不是已订婚,不管女方处女膜有没有破裂,强迫行为一旦实施,就是犯罪啊!
为什么父母就如此过不去这个坎儿?非要坚持认定自己儿子无罪呢?
有的时候,过分坚持就成了执拗,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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