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中,如何平衡各方权益,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通沟人民法庭成功审结一起因沈白高铁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案件,为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高效且圆满的解决方案,不仅化解了矛盾,还保障了国家重点项目的稳步推进。

沈白高铁建设过程中,香磨村的部分林地被征收。村委会与二十多名村里山林管护人签订了《土地安置补偿协议》,然而,签订协议后,村委会却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这些管护人并没有林权证,而林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将土地补偿款发放给管护人,极有可能侵害村集体的利益。

村委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试图作废已经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但管护人对此坚决不同意,他们依据已签订的协议,要求村里支付补偿款,甚至前往政府等相关部门上访,矛盾逐渐激化。而此时,高铁项目再次需要征收村里土地,因未拿到第一次补偿款,这二十多名管护人拒绝签订新的征收协议,导致高铁项目进度严重受阻。区政府高度重视,督促案件快速处理,确保不能影响高铁项目的正常开通。

面对这一复杂且紧迫的情况,香磨村委会决定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无效。通沟人民法庭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二十多个同类情况,如果逐一立案审理,不仅会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也难以在短期内解决问题,影响高铁建设进度。经过审慎研究,法庭决定创新审理方式,先立一个案件进行示范性裁判。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通沟人民法庭迅速行动。法官争分夺秒,深入香磨村实地调查取证,走访相关人员,查阅大量资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庭审过程严谨有序,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各方观点得以充分表达。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于庭审后的第二天,就下达了裁判文书。法院依法认定,该补偿协议因侵犯了村集体利益,应属无效。

裁判文书送达后,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又不辞辛劳地开展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工作。他们深入到村民中间,耐心倾听村民的疑问和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条文和判决依据。法官的真诚与专业逐渐消除了村民的疑虑和抵触情绪。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息诉服判。这一结果不仅使得剩余二十多个类似案件无需再进入诉讼程序,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铁项目得以顺利推进,赢得了政府部门的高度赞誉。

浑江区人民法院通沟人民法庭此次的成功实践,不仅展现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复杂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执行力,也为重大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类似问题提供了宝贵的解决范例。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地推动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进程,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通沟人民法庭

初审:陈惟男

复审:于滋钰

终审:燕振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