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调查当前建设工程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研究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审判工作全面提升,4月15日,省法院民六庭在宿迁召开建设工程审判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副院长孙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法院民六庭副庭长刘悦梅主持。宿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辉,盐城、徐州、连云港、宿迁中院及各地部分基层法院条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徐州、盐城、连云港、宿迁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总结辖区工作实际,汇报了2025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审判工作态势,并围绕本地区建设工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以及目前适用先行判决的难点障碍等内容开展调研座谈,并对下一步如何创新思路、破解难题,推进建设工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孙辙听取了各法院建设工程审判工作调研情况和意见建议后,深入分析目前建设工程审判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升一审法院查明事实的能力,打牢化解纠纷的基础。建设工程纠纷难在事实认定,查清案件事实是提升条线审判质量的关键。一、二审法院要明确职能定位,特别是一审法院要明确审判思路,精准确定争议焦点,厘清案件事实查明方向,严严实实落实查明事实的责任。
二是提升司法鉴定的必要性和准确性。要树立司法鉴定意见仅是辅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的意识,不能过度依赖鉴定机构。法官要加强对鉴定事项的推动和指导,明确鉴定指引、范围、原则,避免审判中出现“以鉴代审”现象。
三是更新审判理念,加强疑难问题调研。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多为商事主体之间的交易,法官要及时更新审判理念,注重运用商事审判思维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矛盾。各法院要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审判领域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占比较多现象,有的放矢破解难题。
文:民一庭 图:新闻处
校编:柯苏航
审核:吴振环、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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