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大朱。4月9日,建湖法院公开审理谈某某受贿罪一案,县纪委监委等6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被控受贿罪。庭审中,合议庭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谈某某认罪认罚。最终,谈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罚金35万元,违法所得179万余元被没收。此案为旁听人员敲响廉洁警钟,大家表示将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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