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之前,我先把“两个凡是”抛出来——凡是认为通过鉴定就能认定火灾原因都是外行;凡是认为借助视频就能认定火灾原因的都是外行。
长期以来,尤其是消防改革后,认为通过鉴定或视频分析就能认定火灾原因的人似乎越来越多。这里头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是从专业培养的历史沿革看,我国高校(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在1988年首次招收火灾调查专业专科生(干部生、两年制);1989年招收火灾调查专业本科生。为了与专科区分,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当时叫火灾原因技术鉴定(简称火因鉴定);1998年最后一届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专业以及其他消防本科专业全部并入消防工程专业;2002年恢复火灾调查专业本科,新的专业名称为火灾勘查且一直沿用至今。也就是说,从1989年到1998年的9年间,我国唯一培养火灾调查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为全国培养了若干“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专业”人才,这大概是“火灾原因技术鉴定”的最早来源。从专业名称变化的历史沿革可以看出,人们对火灾调查专业的认识有过长期“误解”,为现今流传“火因鉴定”提供了表面上的“理论支持”。确切地说,现在的“火灾勘查”也不恰当,所以内行在日常交流中常把它叫做“火灾调查”。
二是随着物证鉴定和视频分析技术的不断发展,物证鉴定和视频分析在支持火灾原因认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灭火、救人、抢视频”成了通行做法。“一看视频就知道是啥原因了”“一鉴定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种错觉在科技力量的加持下不断强化,为“火因鉴定”传播奠定了表面上的“技术支持”。
三是受利益诱惑和消防火灾调查队伍弱化的影响,已有迹 象表明,越来越多的社会鉴定机构想在火灾调查领域分一杯羹。消防改革后,司法部将“火灾痕迹鉴定”列入司法鉴定名录,为“火因鉴定”传播提供了表面上的“司法支持”。
受以上影响,“火因鉴定”正在赢得市场,就连消防火调队伍中的一些人也被带偏走歪,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委托鉴定机构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的错误做法。
说来说去问题出在哪呢?我认为主要是我国火灾调查理论研究存在重大盲区。
物证鉴定也好,视频分析也罢,火灾原因到底能不能够被鉴定出来?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什么是火灾原因?国家标准《消防词汇 第4部分:火灾调查》GB/T5907.4-2015中,对火灾原因相关术语有明确规定:
-火灾原因(fire cause):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
- 起火原因(ignition cause):引燃起火物的直接、唯一的原因。
- 灾害成因(cause of disaster formation):在火灾中燃烧失控并造成特定灾害结果的系列因素(注:本术语来自于笔者的智力贡献)。
从国标术语定义看,火灾原因最起码包括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两部分。至于笔者现在主张的起火诱因、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这“三因”,此前文章已论及。
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能鉴定出来吗?能通过视频看出来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有人可能会说:“我在视频里分明看到是油锅起火然后蔓延扩大进而成灾了,这不是火灾原因是什么?”
对不起,要我说,你看到的未必是整个真相。
“眼见未必为实”,这是古话,古话里充满智慧。看到油锅起火不假,但它为什么起火?温度高了呀。为什么温度高?失控了呀。为什么失控?不小心呗。你怎么知道不小心?谁规定只要油锅起火就一定是不小心而不是故意?难道厨师不能利用油锅来放火?
说到这大家也就明白了:鉴定也好,视频分析也好,都是对“物”进行的专门研究。从哲学认知来讲,单纯对“物”的认知远远达不到对整个事件的全面认识。因为,每个事件里,往往离不开“人”。这也恰恰是火灾调查为什么要通过调查询问和现场勘验两个重要手段、借助技术鉴定的科学支持、通过证据分析形成完整证据体系进而证明火灾事实的原因所在。
说得再直白一点,火灾原因认定的过程是通过对“人”、对“物”进行调查,掌握系列证据,然后综合分析认定。如果仅仅通过技术鉴定和视频分析就能认定火灾原因,那就不需要调查询问、不需要证据体系分析、不需要设立火灾勘查这个特设布控专业(代号083107TK)了。
什么人都可以干火调,这是当下的乱象,确实需要尽快纠正。如果不,我只能说,可能是乱得还不够,可能是很多人还没认识到火调工作跑偏后对整个消防安全格局带来的巨大危害。
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这个问题并采取行动,那意味着中国消防安全健康时代的到来。当下我们需要大力宣讲“两个凡是”,坚决反对把火灾调查工作“鉴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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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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