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情概述

君审律所当事人于2023年6月通过其配偶投保GTCC保险公司个人重大疾病保险,保额50万元。2024年5月,君审律所当事人因指甲异常就诊,经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皮肤病医院诊断为"原位黑色素瘤",并行根治性切除术。术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遭拒,理由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二、争议焦点

保险责任认定争议:

保险公司主张"原位黑色素瘤"不符合重大疾病标准

律师团队核查合同条款,确认该疾病符合恶性肿瘤定义

医学专业性问题:

需论证黑色素瘤的恶性程度及治疗必要性

手术复杂程度与重大疾病关联性认定

理赔程序合规性:

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拒赔依据

未履行条款说明义务

三、律师代理策略

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肖园、付忠洋律师团队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医学证据固定:

收集完整诊疗记录、病理报告

咨询皮肤病学专家出具专业意见

法律程序突破:

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主张说明义务

援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质疑拒赔合理性

诉讼调解结合:

通过证据优势促成调解

在保障当事人权益前提下提高解决效率

四、案件结果

经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0万元

解除原保险合同

诉讼费用由双方分担

五、典型意义

重疾险维权要点:

需准确把握疾病定义与条款解释

医学专业意见在举证中至关重要

专业价值体现:

跨学科协作能力(法律+医学)

精准把握调解时机的能力

行业启示:

保险公司不得滥用疾病定义解释权

应建立科学的重大疾病认定标准

六、结语

本案通过专业律师介入,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当事人权益保障。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保险法律团队,由肖园、付忠洋律师领衔,专注重大疾病保险纠纷领域,具有丰富的医学-法律交叉案件处理经验。

附:维权建议

投保时应重点关注疾病定义条款

确诊后应完整保存所有诊疗资料

遭遇拒赔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如需法律协助,请联系北京君审律师事务所保险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