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全市餐饮场所
“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启动!
范围涵盖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等公共区域餐饮场所;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食堂;医疗卫生、托育、养老机构内餐饮场所;已获营业执照的小酒店、小吃店等各类小型餐饮门店。
近日,记者从我市有关部门获悉,为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化解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我市正积极行动,全面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
2025年3月24日
福清市城镇燃气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印发了
《福清市餐饮场所“瓶改管”
“气改电”工作方案》
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力争到2025年6月底,完成对不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即不符合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运行、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餐饮场所,以及各类医疗机构、托育机构、公办养老机构内餐饮场所的“气改电”工作;到2025年9月底,实现全市具备管道天然气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全面实施“瓶改管”。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气改电”改造,可申请补贴1500-2000元/户;完成“瓶改管”改造,可申请补贴2500-3500元/户。有改造意愿的用户,可向所在村(居)进行咨询。
据介绍,相对液化气石油而言,管道天然气在可控性、稳定性、经济性等方面更具优势。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能大大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目前,市区已有部分餐饮场所签订了改造合同,还有部分餐饮场所正在同华润公司接洽改造事宜。”该专班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后续,我市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提升城市燃气使用的整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陈妲鸿
编辑 陈盼兰 陈妲鸿
审核 张晨 谢雄
监制 吴凌 峰 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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