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大同市阳高县,男主与女主通过婚介机构确立恋爱关系。口头约定彩礼为18.8万元。

女主1999年生人,毕业于当地某职业技术学校,没有固定工作。上有三个未婚哥哥。

男主比女主大三岁,在县城某小区14楼,40万买有90平米婚房一套,室内装修也算县城风。与这个案子,与阳高,都很配。

2023年5月1日,双方举办订婚仪式,男主交付彩礼10万元及7.2克金戒指一枚,并书面承诺婚后一年在房产证上添加女主名字。

2023年5月2日中午女方回请男主,饭后男主女主返回婚房休息。这张电梯内录像截图,是不是男主女主?请男方母亲确认一下。如果为真,双方很亲昵呢是不?我咋就想起了强东刘的强奸案呢?太阳底下,确实没有新鲜事。

17时许,发生所谓的强奸案

晚上男主开车送女主回家。途中,女主母亲给女主电话,女主称自己遭遇强暴。女主母亲在院门外等候二人,并让男主开车到偏僻处商谈善后事宜。

所谓善后就是提前落实订婚承诺,五一假期一结束,就领取结婚证,并在房产证上添加女主名字。

男主承诺回家与父母商量,节后立即办理。

当晚女主母亲分别电话男主母亲和男主,询问商量情况。与男主通话时,女主母亲录音,男主在电话中对她的强暴反问回了一个恩。

女主母亲5月2日22时52分拨打110电话报警,称女主被男主强奸。警方介入。

2023年5月3日女主大哥去男主家中协商。当晚女主大哥与男主通话,要求男主于次日早晨针对承诺事项予以确认,同时表达,为避免给男主家庭增加负担,之前商定的其余彩礼可暂不予给付。男主表示力争次日早上答复。

5月4日男主母亲在县公安局当民警面写了保证书,承诺给女主加名。5月5号男方拿来房本,女方说晚了,不珍惜她。下午4时,女家到公安机关控告男主强奸。

阳高县公安局5月5日立案侦查,刑拘男主。警方多次取样送检,5月8日受理DNA鉴定,5月9日未等鉴定结果即报请批捕,阳高县检察院于5月15日批准逮捕。5月19日鉴定书出具。女主处女膜完整,内裤及阴处未检测出男主精斑。只有婚房床单上,测出双方混合DNA。

2023年6月27日阳高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向阳高县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男主有期徒刑三年,男方当庭上诉。

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10万彩礼及两枚戒指(一枚钻戒一枚金戒指)退还至婚介机构,男方拒绝领取。

2025年3月21日大同中院委托阳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男主进行社会调查,拟考虑缓刑。

2025年3月25日案件二审在大同中院开庭,未当庭宣判。两次庭审,女方均未出庭。

2024年3月28日阳高县法院一审驳回男主及其母亲关于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说女方已退还彩礼。

2025年4月2日男主母亲向大同市检察院提交控诉材料,指控阳高县公安、检察院12名办案人员在批捕过程中未等待DNA鉴定结果,涉嫌玩忽职守。

2025年4月16日大同中院二审宣判,刑事部分维持一审强奸罪,认定男主强奸罪成立,但因主动投案和恋爱关系从轻量刑三年。自2023年5月5日羁押开始计算刑期,则刑满释放日期应为2026年5月4日。熬到明年这个时候,你就完成任务了。

民事彩礼纠纷也维持原判,驳回男方诉讼请求,法院通知男方领取退还彩礼,未果。

男主的娘依然不服,表示要申诉。

二审审判长4月16的解释中,说,男方母亲因泄露女方姓名、照片等隐私信息被警方依法进行训诫。

但社交平台上,男方母亲依然在泄。我现在能看到的是,这个母亲说,两个人都是自己脱光光的……

不知道这个母亲,后面还会遭遇什么。

加油啊。

英勇的母亲。

看照片,这个母亲长得干净整齐。给人印象挺好。

有一点我很奇怪,现在真的是母系社会了么?

你看看,不管男方家,还是女方家,全是母亲在作战。

父兄们,一言不发。不抛一面。

女主的大哥虽然也冲上过一线,但真正的掌控者,都是母亲。

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现有花木兰替女认暴——不,是替儿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