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整治
文明守法 安全出行
全市行动
为进一步提升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
开展电动自行车
各类显见性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01
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02
行动重点
重点违法
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同步查处不按道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无牌、改装加装上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
城市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和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周边等交通流量较大的区域。
重点时段
早晚高峰、周末、夜间等重点时段。
03
行动措施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警将通过“定点设卡+流动执法”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还将充分发挥铁骑机动灵活、反应快捷的优势,加强路面网格化联动巡逻和喊话劝导,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的严管力度。
本次整治行动,还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提升典型案例曝光的震慑力;同时,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也将向骑乘人员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希望每一位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都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在骑行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
非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同时,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安全骑行,控车速、不分心——
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要控制车速。车速过快会降低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一旦车速过快,难以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更易引发事故,加重事故后果。
部分骑乘人员一手把车,一手打电话或玩手机等分心驾驶的行为,当突发情况来临时,就可能出现因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规避措施,从而导致意外的发生。
远离大车 不抢行不并行——
大货车不仅体积庞大、载物量重,还存在“视野盲点+内轮差”的致命盲区,特别是大货车右转弯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骑行时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
温馨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来源:泉州交警微发布
编辑:傅少滨
一审:尤逸群 | 二审:唐莉洪 | 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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