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本信息转自: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
原标题:
远安县林业局关于谭某某的林业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林业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谭某某非法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案 行政执法对象 谭某某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决定书文号 鄂远林罚决字[ 2025]第018号 违法事实 经依法查明,谭某某于2024年6月在网上购买捕猎夹15套(现存5套),后将狩猎夹布置在远安县某村五组山林狩猎,远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执法决定
没收猎捕工具(猎捕夹5套);并处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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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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