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

支付政策及医保待遇按《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未在目录内的药品不执行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政策。转为常规目录的国谈药品继续保留“单列统筹支付”管理,期限为2年。各统筹区要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医保用药管理,促进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规范、合理使用。

原文: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

1.福建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版)

2.继续保留“单列支付”管理的已转为常规目录原国谈药品

3.不高于原国谈药品价格的同通用名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