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丰台区人民政府占用土地公告(京(丰)政地占〔2025〕2号)、占用土地公告(京(丰)政地占〔2025〕3号)。

占用 土地 公告

京(丰)政地占(2025 J 2号

北京卢沟桥金色裕民投资管理公司实施的卢沟桥村M14号线园博因站北侧产业用地项目, 已经丰台区人民政府批准(丰政函(2025) 148 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 到2025年4月23日止)将经批准的占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及占用土地位璧

建设单位:北京卢沟桥金色裕民投资管理公司

建设项目:卢沟桥村 M14 号线园博因站北侧产业用地项目

土地用途:F81绿隔产业用地

占用土地位置:宛平街道卢沟桥村(四至范围:东临京周公路, 南临园博园南路,西临规划长辛店北二十二路,北临规划长辛店北十九路)

二、 占用土地权属、 地类、 面积

占用宛平街道卢沟桥村集体土地2.36 07公顷(35.41亩),具体情况如下:

三、占地补偿及安置情况

该项目为卢沟桥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经济组织土地进行建设,不涉及补偿事宜,不涉及转非安置事宜。

四、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占地行为(丰政函 (2025 J 148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丰台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占用土地公告

京(丰)政地占(2025) 3号

北京卢沟桥金色裕民投资管理公司实施的卢沟桥村M14号线园博园站南侧产业用地项目, 已经丰台区人民政府批准(丰政函 (2025] 147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25年4月 16 日起,到2025年4月 23 日止)将经批准的占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土地用途及占用土地位置建设单位:北京卢沟桥金色裕民投资管理公司

建设项目:卢沟桥村 M14 号线园博园站南侧产业用地项目土地用途:F81 绿隔产业用地

占用土地位置:宛平街道卢沟桥村(四至范围:东临京周公路,南临规划绿地, 西临规划长辛店北二十二路, 北临园博园南路)

二、占用土地权属、 地类、 面积

占用宛平街递卢沟桥村集体土地 2.6227 公顷 (39.34 亩), 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另含同步实施整理递路用地0.7400公顷(含可调林地0.0019公顷)及绿地1.1227公顷(含耕地0.0001公顷、可调林地0.1981 公顷)。

三、占地补偿及安置情况

该项目为卢沟桥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经济组织土地进行建设,不涉及补偿事宜,不涉及转非安置事宜。

四、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占地行为(丰政函(2025)147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丰台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区规自委,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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